今年11月,張先生年僅4歲的兒子因故在濟南森特醫院待了兩天,沒想到孩子從醫院回家后不久身體出現不適,并于半月后口鼻出血而亡。孩子身上的針眼引發家長對醫院的懷疑。
家屬
4歲男童凌晨死亡身上發現不明針眼
張先生向記者介紹,2012年,他的兒子在濟南森特醫院出生時因醫院問題患上腦癱,導致孩子不能正常走路,不會說話。2014年,經法院判決,森特醫院支付其35萬元的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用根據孩子后期具體的治療金額而定。森特醫院支付了他2014年以前的護理費用,但拒絕支付孩子2015年的護理費用,因此他再次將醫院告上法庭。2016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濟南森特醫院應支付張先生5萬余元,但院方一直沒有支付。
2016年11月3日,張先生到森特醫院討要說法,仍遭拒絕,張先生一氣之下將4歲的兒子放到了醫院。2天后,張先生接到醫院通知,說已商量好支付方式,每月可支付他5000元的護理費用。于是,張先生將孩子接回了家,但在回家后,他發現兒子屁股上有一個針眼。“我沒讓醫院給孩子打過針,也不知道打的是什么藥,回家后孩子便全身無力。”隨后他帶孩子到山大二院檢查,檢查結果是普通的病毒性感染,張先生當時并未太在意。
11月19日凌晨3:00左右,張先生的孩子鼻內和口腔突然出血,雖緊急送醫,仍不幸去世。張先生懷疑,孩子的死亡與森特醫院打針有關系。
院方
如要賠償須有尸檢證明
張先生告訴記者,孩子去世當天去醫院了解情況時,孩子的媽媽看到一名郭姓院長正在發短信,便將其手機搶了過來,手機上顯示著一條“千萬不要承認在醫院打過針”的短信,他們當時還拍了照片。現在該名院長已不承認短信是自己發的,并聲稱自己已離職。
近期,張先生幾乎每天都會去森特醫院。醫院的一名阮姓辦公室主任告訴他,可以讓醫院的醫生與護士為此事進行募捐,但總額不會太高。張先生對此拒絕,認為醫院應該給出明確說法和合理的賠償金額。
記者就此聯系濟南森特醫院阮姓辦公室主任,對方表示,2012年,因家屬不稱職,導致孩子難產,大腦缺氧造成了腦癱。院方認為自己沒有責任,因為張先生起訴,才給予賠償。
今年11月3日,張先生將孩子放到醫院,說不給錢孩子就不抱走。醫院經費緊張,只能將孩子暫留,后來孩子發燒,醫院對其進行了打針治療。但孩子的死和醫院沒有關系,如果要賠償,必須要相關的尸檢證明,證實確實是醫院的責任。郭姓院長現已離開醫院,自己曾想呼吁醫院員工進行募捐,但張先生不同意此方案。
對院方的上述說法,張先生并不接受。他認為,當時醫院為何給孩子打針、打了什么藥等,現在都是一個謎。因藥物代謝,就算尸檢也無法查出原因,不過是對方推卸責任的借口。
關于下一步如何處理,阮姓辦公室主任未明確回答。目前,此事仍在僵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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