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實施細則》今天(5月6日)上午由市人社局正式對外發布,我市成為繼廣州、深圳之后第三個實施積分落戶制度的副省級城市。積分落戶適用于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持《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本市投保滿3年,無犯罪記錄,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城區和新區的人員。
積分落戶指標體系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四部分,其中基本分包括年齡情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參保情況、住房情況五項指標;導向分指標包括緊缺工種、落戶地區兩項指標;附加分指標包括投資納稅、表彰獎勵、社會服務三項指標;負積分指標為違法失信一項指標。四部分各項指標累計達100分以上可申請參加積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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