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wǎng)3月11日訊 為加快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改善空氣質(zhì)量,青島市于2013年底出臺了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財政補助政策,對市區(qū)范圍內(nèi)10蒸噸/小時以上(不含10蒸噸/小時)的燃煤鍋爐脫硫、脫硝、除塵治理改造項目給予補助。據(jù)信網(wǎng)(熱線0532080889431)了解,2014-2015連續(xù)兩年青島市區(qū)共完成燃煤鍋爐治理項目270個,治理鍋爐117臺,市區(qū)兩級財政投入補助資金近2億元。與2014年相比,2015年市區(qū)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分別改善13.6%、24.3%、23.3%,三項污染物為近三年來最低水平,空氣質(zhì)量改善效果明顯,其中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改造項目的推動實施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為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本著將項目做實、將政策用好的原則,青島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對治理項目的日常管理,建立項目檔案、落實責任人及治理進度,實施日常調(diào)度與重點督查相結合,加強補助政策的宣傳,督促企業(yè)加快治理。在提高服務企業(yè)的水平方面,明確補助資金審查、撥付、驗收等具體要求及程序,精簡環(huán)節(jié)、提高工作效率,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撥付補助資金,有效緩解企業(yè)治理的資金壓力。同時嚴把驗收關,確保治理效果,對符合驗收條件的項目,財政、環(huán)保部門及時組織項目驗收,對項目建設情況、技術方案、項目管理、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確保項目實施的規(guī)范性和治理效果;對不符合政策或重復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予以剔除或再認定。
下一步,青島市將在做好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項目財政補助政策收尾工作及相關績效評估的同時,按照2018年底前單臺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做好相關政策的銜接,摸清改造實際需求,研究制定推進實施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財政補助政策,持續(xù)推動島城空氣質(zhì)量改善。
信媒體記者 于曉 通訊員 孫俊杰 韓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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